學生專業實作能力檢核實施規定
106 年11 月1 日系務會議研議
106 年11 月28 日院務會議通過
107年月3日14日106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系務會議通過
第一條 為提升大學部日間學制學生之專業實作競爭力,強化所學領域之實作與應
用能力,以利學生於畢業時快速接軌職涯發展,依據「中華醫事科技大學
學生專業實作能力檢核實施辦法」第二條規定,訂定本系學生專業實作能
力檢核實施規定(以下簡稱本規定)。自107 學年度開始,凡本系之日間
部學生均須參加本規定所指定之專業能力及實作能力檢定,並於畢業前
須通過,始得畢業。
第二條 本辦法所指定之專業能力及實作能力檢定項目,計有(一)專業證照、(二)
專業實作課程、(三)專題研究,於畢業前須通過至少通過二項。
第三條 本辦法所指定之專業能力及實作能力檢定項目說明為:
(一)專業證照之認定根據「中華醫事科技大學環境與安全衛生工程系專業
證照畢業門檻實施暨輔導辦法」。
(二)專業實作課程:含系上所有必、選修之含實驗之學分得修過完成,並
且通過本系所開之實習課程。
(三)專題研究:必為本系老師指導、需修得學分並至少公開發表一項成果,
含論文發表、競賽參與、或參與產學或教育部補助計畫及成果發表等。
第四條 輔導機制為補救教學,請相關任課教師負責實施。
第五條 本辦法經本系系務會議及院務會議通過,修正時亦同。
106 年11 月28 日院務會議通過
107年月3日14日106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系務會議通過
第一條 為提升大學部日間學制學生之專業實作競爭力,強化所學領域之實作與應
用能力,以利學生於畢業時快速接軌職涯發展,依據「中華醫事科技大學
學生專業實作能力檢核實施辦法」第二條規定,訂定本系學生專業實作能
力檢核實施規定(以下簡稱本規定)。自107 學年度開始,凡本系之日間
部學生均須參加本規定所指定之專業能力及實作能力檢定,並於畢業前
須通過,始得畢業。
第二條 本辦法所指定之專業能力及實作能力檢定項目,計有(一)專業證照、(二)
專業實作課程、(三)專題研究,於畢業前須通過至少通過二項。
第三條 本辦法所指定之專業能力及實作能力檢定項目說明為:
(一)專業證照之認定根據「中華醫事科技大學環境與安全衛生工程系專業
證照畢業門檻實施暨輔導辦法」。
(二)專業實作課程:含系上所有必、選修之含實驗之學分得修過完成,並
且通過本系所開之實習課程。
(三)專題研究:必為本系老師指導、需修得學分並至少公開發表一項成果,
含論文發表、競賽參與、或參與產學或教育部補助計畫及成果發表等。
第四條 輔導機制為補救教學,請相關任課教師負責實施。
第五條 本辦法經本系系務會議及院務會議通過,修正時亦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