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醫事科技大學環境與安全衛生工程系組織章程
民國96年9月26日系務會議通過
民國104年12月16日系務會議通過
第 一 條 本系依據中華醫事科技大學組織規程第六條設立環境與安全衛生工程系。
第 二 條 為使本系各項教學、研究、服務及行政等工作順利推展,及有效規劃本系近、中、長程發展計
劃,特訂定本設置辦法。
第 三 條 本系設系主任1人,由校長任命之,總理系務。
第 四 條 本系設系務會議、學生事務委員會、教師評審委員會、實習委員會、圖書儀器設備委員會、課程
暨學術發展委員會、招生委員會,各委員會設置辦法另訂之。
第 五 條 本系設系務會議,系務會議之召開每學期至少召開2次。
第 六 條 本辦法經系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